2022年6月17日,郭亚斌与伍宇光、付秋爽签署《债权转让协议》,郭亚斌已将(2019)鄂05民终1764号《民事判决书》第三至六页载明的五份借款合同项下对债务人宜昌市创世纪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朱能韬、李万平的全部债权余额及相应权利(包括借款本金373万元、相应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转让给伍宇光和付秋爽。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各债务人和其他义务人。
伍宇光、付秋爽作为上述债权的合法受让人,已依法取得该债权,现向各债务人和其他义务人进行催收,请各债务人和其他义务人,或债务人和其他义务人的权利义务继承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伍宇光、付秋爽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及承担相应责任。若债务人和其他义务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联系人:付秋爽
联系方式:15171908777
郭亚斌
伍宇光、付秋爽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