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分别于2016年11月12日、2019年10月23日在湖北日报、三峡晚报发布了《债权转让催收公告》。该公告发布后,仍有以下单位和个人未向我单位偿还债务或说明情况,请以下与原债权转让项目对应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关联人,及时向我单位履行相应的债务偿还义务。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国有资监督管理局
202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