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家服务不满,发个抖音吐槽一下;
对他人心存意见,微信群里公开批评;
这样的事情,你的身边是不是经常遇到?
当觉得商家服务或者对方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利益,便在网络平台上,发表对其负面评价,这是公民的合法权益,还是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下,发生在网络平台上的此类纠纷并不鲜见。近来,宜昌各基层法院,也经常受理此类案件,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这家餐厅量少价贵,大家千万别去!”
抖音吐槽
被要求删除并道歉
“这家餐馆饭菜量少、价贵、不好吃,大家千万别去了……”寥寥数语,配上视频,发在抖音上,以逞一时之快。这样的行为,可能会侵犯他人名誉权,惹上官司。11月10日,兴山法院刚刚审结这样一起案件。
2022年国庆长假期间,被告孙某前往原告某餐馆,点了一份盒饭打包带走。因饭菜的分量和价格不符合孙某的意愿,他顺手在自己的抖音账号发布了负面评价言论、并号召大家不要前往该餐馆就餐的视频作品。
不久,该视频被大量点赞、评论,同时也有顾客对这些负面评价口耳相传,事件持续发酵,影响了该餐馆的正常经营。
“甚至还有些不明情况的群众,到我们餐馆门口来议论,让我心理压力很大。”随即,餐厅负责人王某诉至兴山法院。
“在网络上,无论是分享还是吐槽,都不能逾越法律红线。若为逞一时之快,将有损他人名誉的视频和文字在网络上发布,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审理中,法官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出发,对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删除该抖音作品,消除影响、恢复原告餐馆的名誉,并当庭支付了损失费。
“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不少网民喜欢用拍视频的方式记录,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分享自己的生活和感受。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不可以成为负面情绪的宣泄地。当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进行批评、评论时,要有底线。”承办法官介绍。
“给商家差评”被告上法院索赔
不构成恶意诋毁
驳回诉讼请求
由着自己的主观意愿,在网上诋毁诽谤他人,绝对不可取。但如果商家服务确实不如人意,消费者也有权给予“差评”?最近,伍家岗区法院审结这样一起案件,便为消费者撑了腰。
2020年3月,朱女士在宜昌一家产后修复中心购买产后护理套餐一份,朱女士到店消费了几次,后因店铺倒闭,双方就退款事宜产生纠纷。
随后,朱女士在该商家经营的另一家店铺通过其个人账户在微信朋友圈、美团网、小红书、抖音、微博等多个平台对商家作出差评。商家认为,朱女士的行为严重影响自己的名誉,要求朱女士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3万元。
“我的评论都是客观事实。而且,商家对店铺突然倒闭的原因三缄其口,在退款事宜上,商家态度恶劣。”对此,朱女士并不认可。
“本案中,争议的焦点是朱女士的差评行为是否侵害了商家的名誉权。”承办法官介绍,微信朋友圈、美团、小红书、微博等均系网络平台,也系公开评论平台,并无统一的评价标准。
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质量的评价和辩论是开放的,商家作为经营者,选择在前述平台从事商业行为,应当接受公众舆论和消费者的严格监督,对消费者的负面评价应具有一定程度的容忍。
朱女士作为消费者,因其接受的产品和服务未达到其合理期待,有权对其所接受的产品和服务的规范性、合理性、适当性提出怀疑,进行批评。
“现商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朱女士的差评行为系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恶意差评,故朱女士的差评行为不构成对商家名誉权的侵犯。”最终,该商家在本案中的诉讼请求,法院未予支持。
微信群诋毁昔日伙伴 请道歉
法官律师说法:
网络评论 注意“边界”
好友反目,在朋友圈里诋毁对方,致使对方难以忍受。最近,当阳法院审结这样一起案件。
龙某与王某系朋友,龙某曾在王某开办的公司工作。离职后,双方反目。随即,龙某常在微信群和朋友圈发布针对王某的负面评价。
由于二人有共同的生意伙伴,王某难以忍受龙某的指责,遂诉至法院。
法院在审理中,龙某并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相关言论的客观性,而其在微信群和朋友圈发表的负面言论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和道德指控,超出了合理的限度,足以影响他人对王某的评价。
法院遂判决,龙某停止侵害、为王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龙某与王某均服判息诉。
我国法律规定,“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湖北民基事务所律师周姝含认为,在网络上评论商家的产品和服务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监督,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可以通过网络表达自身感受、描述服务体验,但所发表的言论应当有限度,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
消费者应当据实评价,言论真实客观,如果消费者存在恶意诋毁,发表恶意言论,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的,将损害他人的名誉权。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以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