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2022)鄂0502民初2834号
吴昊:
本院受理原告宜昌神话酒吧餐饮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鄂0502民初28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