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支付生态损害赔偿费
三峡晚报讯(首席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陈竞)为了保护家禽,在鸡圈中放置扑兽夹,捕获野生动物豹猫并将其杀害。11月22日,五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五峰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野生动物资源生态损害赔偿费用7500元,并在本地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担任审判长的五峰法院院长蒋正介绍,当天庭审,共有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有关人员及社区居民共计30余人参与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