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2)鄂0502民初4246
马志伟:
本院受理原告周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当事人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