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黄强 通讯员唐妮娅
一艘达到报废年限的船舶在江边拆解,因为存在污染长江生态的风险被宜昌检察机关及时叫停,并由此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1件。
今年是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开的第五个年头。五年来,这个从零起步的检察职能不断更新理念、完善机制、探索新领域新范围,以法之力铁腕护江,筑起了一道全方位、无死角的长江生态保护屏障。
江边拆解废船
检察机关叫停
宜昌有众多船厂依江而建,船舶的修造、拆解往往紧邻江边进行施工作业。
今年3月,葛洲坝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位于秭归县的一家船务公司,在未办理拆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情况下对废旧船舶进行拆解工作,船舶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油污、工业固定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对长江生态环境存在造成损害的风险。
保护长江生态不受侵害,提前堵住可能侵害长江生态的污染源,刻不容缓。葛洲坝检察院迅速立案,在接下来的调查过程中,检方发现这起私自拆解报废船舶的案例并非个案,宜昌还有多家临江的船厂此前也存在违规私自拆解报废船舶的行为。
经过前期调查核实固定了大量相关证据后,葛洲坝检察院为此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1件,对多个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8份,磋商3件,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严禁私自拆解报废船舶的行为,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此前都是偷偷摸摸拆的。”记者采访几家船厂负责人了解到,一些船舶达到报废年限后,船主往往将报废船运至一些修造船厂一拆了之,更有甚者为节约拆船成本,会随意找一处江滩,然后雇请工人将船舶偷偷拆掉。
据了解,一艘载重1000吨的船舶,报废后拆解,可以拆得150吨左右的钢材和其它铜等材料,这些材料会被回收。在拆船作业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各类油污和一些废弃的装修材料等物,而这些污染物都极有可能流入长江,造成污染。
办案多走一步
探索共赢赛道
船舶和汽车一样,都有相应的报废年限,一艘船舶的正常报废年限是30年左右。然而和汽车报废后有着严格的报废和销毁流程渠道不同,船舶达到报废年限后,如何报废销毁却存在着市场空白。
因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条件限制,宜昌市目前没有一家正规的拆船企业,而宜昌市的上下游城市包括武汉,也都没有正规的拆船企业,这也使得偷偷私自拆解报废船舶的行为不断发生。
据了解,宜昌市目前登记在籍船舶496艘,三峡枢纽船闸船舶过闸量一年大概3000艘左右。每年,宜昌市都有一定数量的报废船舶拆解需求。
一边是报废船舶需要拆,一边却是报废船舶无处可拆。在办理此案过程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葛洲坝检察院也围绕该案展开了后续工作。
案件立了,检察建议发了,相关企业也整改了,但案子却并没有画上句号。与其偷偷摸摸拆废船,不如把拆船行业产业化当作新赛道。
近日,葛洲坝检察院会同宜昌海事局、三峡海事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专门赶至枝江市船舶工业园开展实地调研,现场磋商探索解决方案和途径。
各职能部门就船舶拆解行业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发展前景进行磋商论证后,一致认为应将拆船行业产业化,当作新赛道来打造,推动宜昌市的船企多元化发展。接下来,相关职能部门将在宜昌市内挑选几家船厂作为试点,引导、协助企业进行手续审批和自身技术条件改造,推动宜昌市的船舶拆解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办理一起案件,警示一片问题,推动一面工作。”葛洲坝检察院检察长张红说,超越一事一案的传统模式,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才能使公益诉讼案件的办案效果达到最大化。
履行检察职能
守护一江清水
由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纠正、推动一个行业规范、有序前行,这起船舶拆解案并非个案。
长江三峡河段每年约有5万艘次船舶、50万人次船员、200万人次游客待闸、作业或渡运,大量船舶的生活生产废水等污染物对长江生态产生严重破坏。
宜昌市和葛洲坝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推动此案,宜昌市先后投入7.2亿元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设施,实现了从槽罐车污水转运到直接与市政污水管网对接的转变。针对检察机关提出船舶污染物转运中的监管“死角”,宜昌研发了全国第一个船舶污染物协同治理信息系统。长江海事部门组织开展捍卫美丽长江攻坚行动,推广“船E行”,实现船舶污染物来源可溯、去向可寻,形成闭环监管。
公益诉讼是守护长江生态的一把“利剑”,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求“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三年来,宜昌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涉长江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834件,提出生态修复等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14份,一批长江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所办理的长江码头船舶污染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等5个案件被最高检、最高法评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化协作配合,切实展现长江大保护的检察担当。”宜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一鸣说,检察机关将不遗余力,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履职擦亮服务长江大保护检察工作品牌,为推动公益诉讼制度完善贡献宜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