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公司与宜都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约定,我公司已将(2021)鄂0502民初150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了宜都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请你在收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书后立即将应付给我公司的款项直接支付给宜都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通知人:湖北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