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被征收人及相关人:
宜昌市伍家岗区农机公司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已接近尾声,还剩少数被征收人尚未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下列附表中被征收人公告送达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报告(已入户查勘的,报告中含装修及附属物评估)。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中心法规股(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山大道435号,联系人:洪女士,联系方式:0717-6697668)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请下列附表中被征收人及相关人尽快与我中心协商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办理补偿安置和移交手续,并将被征收房屋腾空。
附表:
被征收人及相关人有关情况一览表
宜昌市伍家岗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