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胡伏云
6月3日,记者从宜昌市残联获悉,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宜昌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实施十大行动促进残疾人就业。2023年—2024年,全市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达到1600人。
★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招录(聘)中,积极创造条件,合理设置岗位,鼓励招录(聘)残疾人。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拟定达到招录(聘)残疾人规定的具体计划,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实施,并报同级政府残工委办公室备案。
★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对国有企业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保金的,作为失信行为计入其信用记录。
引导、鼓励市邮政公司及各县市区邮政分公司预留10%的岗位面向残疾人招聘新增报刊亭负责人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可为其免费提供营业店面。
★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开展民营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活动,大力挖掘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的潜力。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圆梦助残家园(驿站)”项目,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近就便就业增收。
引导平台企业对在平台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减免加盟、增值服务等费用,或给予宣传推广、派单倾斜、免费培训等帮扶。
★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
发挥助残社会组织、残疾人协会和就业创业带头人的作用,带动辐射更多残疾人就业创业。
总结不同类别残疾人就业创业成功经验,打造残疾人就业创业品牌和示范基地。在各类公益慈善项目和活动中优先支持帮扶残疾人就业项目。
★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
在“残疾人之家”、残疾人托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康复机构等普遍开展辅助性就业,每个县市区至少新增1家辅助性就业机构。
在辅助性和支持性就业机构试点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拓展残疾人融合就业渠道。
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提供针对性重点帮扶。
★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
对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就业基地予以支持。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企业的支持力度,带动农村残疾人就地就业。
开展“农机创业路自强借东风”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对农村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村寄递物流等行业的,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帮助农村残疾人劳动力多渠道就业。
★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
建立部门间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机制。指导残疾人大学生所在高校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开展重点帮扶,在政策宣讲、职业生涯规划、面试辅导、岗位推介、心理疏导等方面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落实各类就业扶持政策。
★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
推进盲人按摩星级店建设,落实扶持政策。开展盲人保健按摩培训。
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执业备案、证书年审、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
★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
推动全市“智慧残联”建设,实现残疾人数据互联互通,准确掌握全市残疾人就业基本数据。
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四个一”活动,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至少进行一次基础信息核对,对其中有就业需求的至少组织一次职业能力评估、进行一次就业需求登记、开展一次就业服务。
★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鼓励用人单位参与培训体系建设,引导职业院校积极开发面向残疾人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分类开展精准培训。
对就业年龄段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未就业残疾人开展各项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免费职业培训服务或给予培训费、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定期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展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