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晚报讯(记者闫承敏)在医院买回来的药既没有剂量,也没有生产日期,更没有商标,还没有说明书。7月12日,市民赵久平(化名)来本报求助,希望记者帮忙协调,将刚买的700多元药退掉。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厂家回复,中药颗粒化有一个换算标准。
今年70岁的赵久平说,他因为肺部不舒服,在城区一家三甲医院门诊找一位外来坐诊名医开药,开了30副10克一副的山慈菇。但在药房拿药时,给他的只是薄薄的一叠中成药颗粒。他看着这叠中成药犯了嘀咕,10克30副,就是300克,相当于6两。但手上这叠药明显不够重量。他仔细一看,药的外包装只有厂家,但没剂量,没生产日期,没商标,没说明书。后来去药房退,人家也不同意。自己回家称了一下,整叠药只有147克,还包括了包装。赵久平担心,短斤少两的药治病会不会有效,能不能治病?
记者看到赵久平手上的山慈菇颗粒,发现整叠药都没有剂量和生产日期以及包装。但医生开药的处方单据标明10克山慈菇,一共30副,划价为747元。
对此,药品生产厂家销售人员舒先生表示,根据2021年11月以后实施的《湖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他们的山慈菇颗粒是向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一般而言,用法用量医生都会跟病人交代,开的处方也有药名。而中药转换为颗粒,重量经过颗粒转换要减轻一部分,而且剂量包装要很精准的仪器才能完成。所以,中药配方颗粒与一般药品有一定区别。他也表示,以后要对药品的生产日期进行标注。
记者转告后,赵久平对厂家的解释表示满意,也不再要求退换药品。